《周易略例·明象》原文及译文

【原文】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⑴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①。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②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③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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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⑴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①。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②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③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原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译文:
(1)立象所以表出其意。作其言者,显明其象。若乾能变化,龙是变物,欲明乾象,假龙以明乾。欲明龙者,假言以象龙。龙则象之意也。 
(2)象以表意,言以尽象。
(3)“若言”能生龙,“寻言”可以观龙。
(4)乾能明意,寻乾以观其意。
(5)意之尽也,象以尽之;象之著也,言以著之。
(6)既得龙象,其言可忘;既得乾意,其龙可舍。
(7)蹄以喻言,兔以喻象,存蹄得兔,“得兔”“忘蹄”。 
(8)求鱼在筌,“得鱼”弃筌。
(9)蹄以喻言,筌以比象。
(10)未得象者“存言”,言则非象;未得意者“存象”,象则非意。
(11)所存者在意也。
(12)所存者在象也。
(13)“忘象”“得意”,“忘言”“得象”。 
(14)弃执而后得之。
(15)“尽意”可遗象,“尽情”可遗画。若尽和同之意,忘其天火之象,得同志之心,拔茅之画尽可弃也。
(16)征,验也。触逢事类则为象,鱼、龙、牛、马、鹿、狐、鼠之类。大人、君子,义同为验也。
(17)《大壮》九三有乾,亦云“羝羊”。《坤》卦无乾,《彖》亦云“牝马”。
(18)《遁》无坤,六二亦称牛。《明夷》无乾,六二亦称马。 
(19)唯执乾为马,其象未弘也。
(20)广推金、木、水、火、土为象也。
(21)一失圣人之原旨,广为臂喻,失之甚也。
(22)失鱼兔,则空守筌蹄;遗健顺,则空说龙马。

扩展资料:
该古诗词的作者是王弼。
王弼(226年—249年),字辅嗣,三国曹魏山阳(今河南焦作)人,经学家、哲学家,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创始人之一。
王弼“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王弼曾任尚书郎。少年有文名,其作品主要包括解读《老子》的《老子注》 、《老子指略》及解读《周易》思想的《周易注》、《周易略例》 四部。
其中《老子指略》 、《周易略例》是王弼对《老子》、《周易》所做的总体性分析的文章。由于《道德经》的原文逸散已久,王弼的《道德经注》曾是本书的唯一留传,直到1973年中国政府在马王堆发现《道德经》的原文为止。
与何晏、夏侯玄等同倡玄学清谈,为人高傲,“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王弼与钟会、何晏等人为友。正始十年(249年)秋天,以疠疾亡,年仅24岁,遗下一妻一女。

《周易略例·明象》原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周易略例·明象》译文:
(1)立象所以表出其意。作其言者,显明其象。若乾能变化,龙是变物,欲明乾象,假龙以明乾。欲明龙者,假言以象龙。龙则象之意也。 
(2)象以表意,言以尽象。
(3)“若言”能生龙,“寻言”可以观龙。
(4)乾能明意,寻乾以观其意。
(5)意之尽也,象以尽之;象之著也,言以著之。
(6)既得龙象,其言可忘;既得乾意,其龙可舍。
(7)蹄以喻言,兔以喻象,存蹄得兔,“得兔”“忘蹄”。 
(8)求鱼在筌,“得鱼”弃筌。
(9)蹄以喻言,筌以比象。
(10)未得象者“存言”,言则非象;未得意者“存象”,象则非意。
(11)所存者在意也。
(12)所存者在象也。
(13)“忘象”“得意”,“忘言”“得象”。 
(14)弃执而后得之。
(15)“尽意”可遗象,“尽情”可遗画。若尽和同之意,忘其天火之象,得同志之心,拔茅之画尽可弃也。
(16)征,验也。触逢事类则为象,鱼、龙、牛、马、鹿、狐、鼠之类。大人、君子,义同为验也。
(17)《大壮》九三有乾,亦云“羝羊”。《坤》卦无乾,《彖》亦云“牝马”。
(18)《遁》无坤,六二亦称牛。《明夷》无乾,六二亦称马。 
(19)唯执乾为马,其象未弘也。
(20)广推金、木、水、火、土为象也。
(21)一失圣人之原旨,广为臂喻,失之甚也。
(22)失鱼兔,则空守筌蹄;遗健顺,则空说龙马

扩展资料:
内容介绍:
《周易略例》有《明彖》、《明爻通变》、《明卦适变通爻》、《明象》、《辩位》和《卦略》六篇。每篇都集中论述某一易学问题,篇幅都较短。
《周易略例》共有七篇文章, 各有重点。《明象》论卦,《明艾通变》论爻,《明卦适变通交》论卦与爻的关系,《明象》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辨位》阐述他对“ 同功异位”的独到的见解,《略例下》杂论各种体例、《卦略》列举了十一卦的卦义,是全文的总序。
这七篇文章组成了一个有机的序列,总的目的是想通过对《周易》体例和卦艾结构的研究,把象数形式完全改造为表现义理的一种工具,以恢复《易传》中原有的卦义说。
王弼在《周易注》中展开他的玄学体系,就是以卦义说为主轴的;而卦义说所依据的解释学的原则,就是通过《周易略例》的研究而后确定下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易略例

原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译文:
“象”是绽-现“意”的,“言”是明-示“象”的。尽“意”的,没有比“象”更好;尽“象”的,没有比“言”更合适。“言”由“象”所生,因此就可以循着“言”来体察“象”;“象”是由“意”所生,因此就可以循着“象”来体悟“意”。“意”因“象”而能得以绽-现,“象”因“言”而能得以明-示。
因此,“言”就是在于明-示“象”的,得到“象”就不能执著于“言”;“象”就是在于绽-现“意”的,得到“意”就不能执著于“象”。这就像“蹄”是用来猎捕兔子的,得到兔子就不能仅仅执著于“蹄”;“筌”是用来捕捞鱼的,得到鱼就不能仅仅执著于“筌”。
这样,“言”就是“象”的“蹄”;“象”就是“意”的“筌”。因此,“言”存,就是没有得“象”;“象”存就是没有达“意”。
“象”是由“意”所生,并因“意”而存,但所存之“象”并非是“象”之本身;“言”是由“象”所生,并因“象”而存,但所存之“言”并非是“言”之本身。然而,不执著于“象”就是达“意”,不执著于“言”就是得“象”。
达“意”就在于不执著于“象”,得“象”就在于不执著于“言”。因此,(圣人)通过明-示“象”来绽—现“意”,“意”绽-现就可以不执著于“象”;重叠八卦而成六十四卦来极尽事物的情实,事物情实尽了就可以不执著于卦象了!
因此,触逢事类可以为物象,集合物宜可以相为徵验。如果物宜合于刚健,就不必拘泥于具体的马之象;若事类合于柔顺,就不必拘泥于具体的牛之象。爻辞如果合于柔顺,就不必拘泥于坤为牛之象;物宜如果应合刚健,就不必执著于乾为马之象。
然而,惑罔之人执著于把乾确定为马,按照文字来责求卦意(按图索骥!),仅仅看到马之象而没有乾之卦意,这就造成虚假之说蔓延滋长,无法抓住卦意之要领。(这样,为了牵强附会解释卦意,就引入了互体之说。)
互体之说不能使卦意圆融,于是就引入了卦变之说;卦变又不能使卦意圆融,就推用五行之说。
一旦失去了卦之原意,各种虚巧之说就离卦意愈来愈远!纵然偶尔有合于卦意之说,但从整体上说没有可取之处。这些都是因为“存象忘意”的缘故啊!不执著于卦象而索求卦意,那么卦意就能绽-现了。

扩展资料:
《周易略例·明象》出自曹魏经学家、哲学家王弼
王弼(226年—249年),字辅嗣,三国曹魏山阳(今河南焦作)人,经学家、哲学家,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创始人之一。
王弼“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 王弼曾任尚书郎。
少年有文名,其作品主要包括解读《老子》的《老子注》 、《老子指略》及解读《周易》思想的《周易注》、《周易略例》 四部。
其中《老子指略》 、《周易略例》是王弼对《老子》、《周易》所做的总体性分析的文章。
由于《道德经》的原文逸散已久,王弼的《道德经注》曾是本书的唯一留传,直到1973年中国政府在马王堆发现《道德经》的原文为止。
与何晏、夏侯玄等同倡玄学清谈,为人高傲,“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王弼与钟会、何晏等人为友。正始十年(249年)秋天,以疠疾亡,年仅24岁,遗下一妻一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弼

周易略例·明象翻译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周易略例·明象》译文:(1)立象所以表出其意。作其言者,显明其象。若乾能变化,龙是变物,欲明乾象,假龙以明乾。欲明龙者,假言以象龙。龙则...

4明象王弼周易略例诗解

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2)。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3)。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4)。意以象尽,象以言著(5)。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6)。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7);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8)。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9)。...

翻译 夫象者,出意者也

翻译:“象”是绽现“意”的。一、原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二、译文 “象”是绽现“意”的,“言”是明示“象”的。尽“意”的,没有比“象”更好;尽“象...

物无妄然,必有其理啥意思

“ 物无妄然,必有其理。”意思是:事物的产生不是随意性的, 一定有它的道理。原句是“物无妄然,必由其理。”天地间任何一事物,必有其所以然,而决不是妄然的。这句话出自三国·魏·王弼《周易略例·明象》。王弼哲学中与“道”意义相近的一个概念,是“理”。王弼说:“物无妄然,必由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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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意轻言的王弼与“言不尽意论”·无“言”不能“尽意”》注释|译文 夫象①者出②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③莫若象,尽象莫若言④。(《周易略例·明象》)【注释】 ①象:指《周易》里表达思想的卦象。②出:产生、表达。③意:意义、思想、思维。④言:指《周易》中解释卦象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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