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从《周易》什么地方可以看出“天人合一”

  《周易 》; 天人合一; 天之道;人之道

  “天人合一 ”,是中国传统儒学中表现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核心命题。它强调人与自然,即人类这个主体与自然界客体之间的协调统一。在现代工业文明和科技文明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的今天,重新检讨 “天人合一 ”思想的精神与特点,对于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天人合一 ”这四个字成为一个语词出现得很晚,到北宋的张载才明确提出来。但 “天人合一 ”的观点却很早就有了,最早明确地出现于《周易》中[1]。《易经》虽然没有明确表述天人关系,但已经蕴涵着自然界与人类社会融为一体的观念。卦辞、爻辞尽管有许多地方记述的是人事,但也有许多地方记述的是自然现象,不但将人事与自然现象合在一起来说明吉凶,而且算卦时也往往拿卦辞、爻辞中所谈的自然现象来回答求问的人事问题,把自然现象和人事视为同类。孔子作《易传》,将《易经》中固有的 “天人合一 ”的内蕴准确地阐述和发挥了出来,其中包含着一系列朴素而又精辟的思想。

  首先,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是《周易》追求天人合一的逻辑起点。天、地、人是《周易》中最重要的三个概念,《周易》的哲学思想无不通过天、地、人三个概念构成的命题表达出来。根据《易传》的解释,八卦的性质、六画卦的构成和六十四卦的排列结构都体现着天、地、人三者的关系。比如八卦中乾的性质是“健 ”,健也就是天的性质;坤的性质是 “顺”,顺也是地的性质。尽管八卦取象可以灵活多样,但乾、坤两卦取象天地是主要的。八卦重为六十四卦,三画卦变为六画卦,也正是为了表达天、地、人的意义。六画卦的初、二、三、四、五、上六画中,五、上在上代表天,初、二在下代表地,三、四在中间则代表人。所以《系辞传》解释六画卦的意义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2]

  至于六十四卦的排列结构,更含有天、地、人三才的意义。乾坤两卦居首,代表创生化育万物的天与地,其余六十二卦代表万物,而人则包含在万物之中。这些无不说明,人与其他万物一样,都是天地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尽管人已逐渐从自然之中独立出来,成为与天地并列的“三才”之一,但人的原本属性决定着,它能够保持本已存在的天人之间的和谐一致关系。

  其次,充分肯定天与人的区别,肯定人的主体性,这是《周易》追求天人和谐的基本前提。虽然人是天地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天与人毕竟是有区别的。《周易》认为,区别就在于人是认识的主体,而天是认识的客体;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有意识的,而作为认识客体的天是无意识的。《周易》这本书的任务,不外乎就是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来帮助主体去认识客体,也就是帮助人们去了解天地之道即自然规律,同时也了解和认识人类本身。所以,《系辞传上》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 ”。都说明《周易》是 “天之道”和 “民之故 ”的反映,可以帮助认识主体来认识世界。[3]但大千世界变动不居,神妙莫测,对于人类来说确实难以把握,要达到天人和谐,还必须通过《易经》来提高对世界的实质性了解。《系辞传下》说的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讲的就是高层次的认识活动。那么“精义入神”和“穷神知化”是怎样的功夫呢 ?《系辞传上》说:“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深,指万物变化幽深不测之神妙;几,指事物运动变化的细微苗头。极深研几,才能精义入神并达到穷神知化的程度,才能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圣人用《易》来认识世界,圣人是有思有为有自觉意识的,圣人的思想也就是对天地自然的认识,又通过《易》表现出来并传达给人们。由此,只有重视人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人的有意识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天更重视人,看重人在天地之间的重要地位,才有可能达到天人的和谐。

  再次,自然界有客观性的普遍规律,人的活动也有客观性的规律,人要服从于普遍规律, 这是《周易》“天人合一”观念的核心观点。豫卦《彖传》说: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天地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从不违背规律而乱动,所以才有日升月落、旦暮晦朔,四时交替,井然有常,绝无偏差,这就叫天地以顺动。人类社会的活动也有一定的规律,顺应规律,就会刑罚中而万民服,海晏河清,政通人和;反之,违背规律而为,就会政暗民叛,国将不国。既然天地运动和人的活动都有一定的规律,那么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相通或相同之处呢 ?《周易》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 (颐卦《彖传》)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咸卦《彖传》)[4]

  很多相似的言论可以说明,天有怎样的规律,人也有怎样的规律;人的规律可在天的规律中找到依据,天的规律必在人的规律中得到反映。《周易》把天、地、人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认为它们各自呈现出自身的具体规律,这就是天道、地道和人道,即三才之道。由此出发,认为衡量人们的行为正确与否,就要看它是否与天地之道相合。《系辞传上》说 “天地变化,圣人效之 ” ,其实不仅圣人;君子、贤人乃至百姓,都是按照天地之道行事,不同只在于君子自觉而百姓自然。人类效法天地可以表现在几乎所有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方面之一是人的品格。如乾卦《象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象传》说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君子效法天地之德行,就要既刚健有为 ;自强不息,又能容民蓄众,厚德载物。又如小畜卦《象传》说:“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此卦上卦为巽,巽为风;下卦为乾,乾为天,所以说“风行天上”。君子效法此种自然现象,当以道德教化行于朝野,以蓄积美德。如此看来,人的规律与天的规律有着同样的客观性,人也要服从于普遍规律。正是为了解决人的主观意识和行动如何才能符合客观规律的问题,圣人才作了《周易》这部书。但简单地效法和遵循天道还不够,还要指导人们如何在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争取最好的结果,即达到主体和客体的高度统一与和谐。关于发挥主观能动性问题,《周易》还提出了“裁成辅相”的说法:天地交,泰。后 (君) 以财 (同 “裁 ”)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泰卦《象传》)

  人遵循自然法则并非全是被动而为的,而应自强不息,有所作为,在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来对自然加以辅助、节制和调整,使其与人类的要求更加合拍。深刻地认识自然和能动地协调自然相结合,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

  又次,人生的最高理想是天人和谐,即达到主体与客体的高度统一,这是《周易》“天人合一 ”思想所追求的最终境界。《文言传》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 ? 况于鬼神乎 ?[5]

  这段话是解释乾卦九五爻辞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中 “大人”这个概念的,实际上阐述了人从主观上能够与天即自然界达到和谐一致的观点。所谓 “先天”, 即为天之先导 , 在天未发生变化之前就加以引导; 所谓 “后天 ”, 即遵循自然的变化规律,顺应天时而动。“与天地合其德”,正是人与自然界的互相适应与高度协调。实现天人合一即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周易》的人生追求,也是孔子一生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论语 ·为政 》记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从这段孔夫子的自道中我们可以知道:孔子到四十岁时完成了自身向外界的学习,大体解决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问题,成了“知者不惑”的智者。四十岁以后则进入了更高的层次,对客观世界由认识转入适应了;五十岁掌握了客观规律,即人的意志不能改变的客观必然性;六十岁对一切闻见和遭遇都能够从客观规律上理解和接受了;七十岁呢 ? 就达到了随心所欲都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境界了。看来,孔子是用前半生解决了做人的问题,达到了君子的标准;而后半生则实现了自身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天与人的和谐,从而达到了圣人的境界。孔子的人生追求,从侧面证明了《周易》天人和谐之最高境界的品格。总括《周易》有关天人关系的上述四方面主要内容可见,《周易》认为人之道与天之道是绝对一致的、和谐的,自然规律与人的规律一致,人作为认识主体,与天的关系之主要问题在于人如何做到与天相适应而不相违背。《周易》不提什么制天胜天改造天的说法,也不认为人事由天定而无须发挥人的主动性。“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序卦传》),由于大自然养育了人类及万物,所以天有德、有善、有仁,而这个 “仁 ”就集中表现在大自然永恒的创造力之中 ! 你看:“生生之谓易 ” (《系辞传上》),“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咸卦 《彖传》),“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传下》),[6]生是宇宙的基本法则,普及天地万物,生生不息,周流不断。君子法天,将仁的精神推广于天下,泽及万物,达到天地万物人我一体的境界,天、地、人合德并进,圆融无间,这是多么和谐的境界,又是多么完善的人生 !

  二

  《周易》中蕴涵的 “天人合一”思想是自成体系的一个独立的哲学系统,它最早把天人关系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来对待,认为天地人三才构成客观世界的实在内容,人作为认识的主体所能涉及的一切问题都包含在天地人三才及其相互关系之中。所以,《周易》的“天人合一 ”思想与古代其他思想家的“天人合一”观念都有所不同。

  第一,它不同于道家老庄的说法。老子从总体上说也是“天人合一”的观点,但是却不重视天与人的区别,看不到人的有思有为的这一面,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 25章) ,就是要尽可能去掉人的主体性,将人完全回归到自然中去。庄子则更进一步,过分强调天而泯没人为,要求“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庄子 ·秋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 ·齐物论》) [7]。按荀子的批评, 就是 “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 ·解蔽》),已经走到 “天人合一”的反面去了。

  第二,它不同于荀子 “制天命而用之”(《荀子 ·天论》 )的人定胜天式的 “天人合一”。荀子强调人应该并且能够胜天,《周易》认为人与天本来就是统一和谐的,人的努力方向就是从实践和认识两方面来实现这种统一与和谐。

  第三,它不同于后世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同类、天人感应的 “天人合一”观。董仲舒把人类社会与天地宇宙视为一个整体,论证天人是同类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 (《春秋繁露 ·阴阳义》),并进一步把阴阳、五行以及同类相感之类思想都加以综合利用,来附会成一个神学目的论的哲学体系。而《周易》既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又重视和强调人与自然的区别,把肯定天人之分作为追求天人和谐的前提。

  第四,它和主张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的孟子 “天人合一”观也有明显区别。《周易》承认天道与人性有客观的一致性,《说卦传》说,“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里的“命”是天命即客观规律,“性”是万物之性,当然包含或者说主要是指人之性,这些话至少证明人性与天命是相通的。不过,人性问题说到底也只是天道在人身上的完成和完善,是人如何做到与天相适合的问题,而不是无意识的天与人相适合的问题。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 ·尽心上》)。并据此论证天的道德属性包含于人性之中,天的法则根源于人间道德,天德寓于人心。上世纪80年代以前,孟子的天人观被视为 “唯心主义 ”而遭到批判,原因也就在于此。孟子的天人观虽然也可看作是对孔子和《易传》的发展,但二者的区别还是清楚的。

  综而言之,《周易》经传含有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最丰富最完善最合理的内容,对于我们研究“天人关系 ”思想的历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蕴涵的价值是不可低估的。
mcxyi 阅读 0 次 更新于 2024-12-23 22:10:39 我来答关注问题0

  《周易 》; 天人合一; 天之道;人之道

  “天人合一 ”,是中国传统儒学中表现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核心命题。它强调人与自然,即人类这个主体与自然界客体之间的协调统一。在现代工业文明和科技文明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的今天,重新检讨 “天人合一 ”思想的精神与特点,对于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天人合一 ”这四个字成为一个语词出现得很晚,到北宋的张载才明确提出来。但 “天人合一 ”的观点却很早就有了,最早明确地出现于《周易》中[1]。《易经》虽然没有明确表述天人关系,但已经蕴涵着自然界与人类社会融为一体的观念。卦辞、爻辞尽管有许多地方记述的是人事,但也有许多地方记述的是自然现象,不但将人事与自然现象合在一起来说明吉凶,而且算卦时也往往拿卦辞、爻辞中所谈的自然现象来回答求问的人事问题,把自然现象和人事视为同类。孔子作《易传》,将《易经》中固有的 “天人合一 ”的内蕴准确地阐述和发挥了出来,其中包含着一系列朴素而又精辟的思想。

  首先,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是《周易》追求天人合一的逻辑起点。天、地、人是《周易》中最重要的三个概念,《周易》的哲学思想无不通过天、地、人三个概念构成的命题表达出来。根据《易传》的解释,八卦的性质、六画卦的构成和六十四卦的排列结构都体现着天、地、人三者的关系。比如八卦中乾的性质是“健 ”,健也就是天的性质;坤的性质是 “顺”,顺也是地的性质。尽管八卦取象可以灵活多样,但乾、坤两卦取象天地是主要的。八卦重为六十四卦,三画卦变为六画卦,也正是为了表达天、地、人的意义。六画卦的初、二、三、四、五、上六画中,五、上在上代表天,初、二在下代表地,三、四在中间则代表人。所以《系辞传》解释六画卦的意义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2]

  至于六十四卦的排列结构,更含有天、地、人三才的意义。乾坤两卦居首,代表创生化育万物的天与地,其余六十二卦代表万物,而人则包含在万物之中。这些无不说明,人与其他万物一样,都是天地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尽管人已逐渐从自然之中独立出来,成为与天地并列的“三才”之一,但人的原本属性决定着,它能够保持本已存在的天人之间的和谐一致关系。

  其次,充分肯定天与人的区别,肯定人的主体性,这是《周易》追求天人和谐的基本前提。虽然人是天地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天与人毕竟是有区别的。《周易》认为,区别就在于人是认识的主体,而天是认识的客体;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有意识的,而作为认识客体的天是无意识的。《周易》这本书的任务,不外乎就是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来帮助主体去认识客体,也就是帮助人们去了解天地之道即自然规律,同时也了解和认识人类本身。所以,《系辞传上》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 ”。都说明《周易》是 “天之道”和 “民之故 ”的反映,可以帮助认识主体来认识世界。[3]但大千世界变动不居,神妙莫测,对于人类来说确实难以把握,要达到天人和谐,还必须通过《易经》来提高对世界的实质性了解。《系辞传下》说的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讲的就是高层次的认识活动。那么“精义入神”和“穷神知化”是怎样的功夫呢 ?《系辞传上》说:“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深,指万物变化幽深不测之神妙;几,指事物运动变化的细微苗头。极深研几,才能精义入神并达到穷神知化的程度,才能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圣人用《易》来认识世界,圣人是有思有为有自觉意识的,圣人的思想也就是对天地自然的认识,又通过《易》表现出来并传达给人们。由此,只有重视人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人的有意识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天更重视人,看重人在天地之间的重要地位,才有可能达到天人的和谐。

  再次,自然界有客观性的普遍规律,人的活动也有客观性的规律,人要服从于普遍规律, 这是《周易》“天人合一”观念的核心观点。豫卦《彖传》说: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天地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从不违背规律而乱动,所以才有日升月落、旦暮晦朔,四时交替,井然有常,绝无偏差,这就叫天地以顺动。人类社会的活动也有一定的规律,顺应规律,就会刑罚中而万民服,海晏河清,政通人和;反之,违背规律而为,就会政暗民叛,国将不国。既然天地运动和人的活动都有一定的规律,那么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相通或相同之处呢 ?《周易》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 (颐卦《彖传》)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咸卦《彖传》)[4]

  很多相似的言论可以说明,天有怎样的规律,人也有怎样的规律;人的规律可在天的规律中找到依据,天的规律必在人的规律中得到反映。《周易》把天、地、人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认为它们各自呈现出自身的具体规律,这就是天道、地道和人道,即三才之道。由此出发,认为衡量人们的行为正确与否,就要看它是否与天地之道相合。《系辞传上》说 “天地变化,圣人效之 ” ,其实不仅圣人;君子、贤人乃至百姓,都是按照天地之道行事,不同只在于君子自觉而百姓自然。人类效法天地可以表现在几乎所有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方面之一是人的品格。如乾卦《象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象传》说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君子效法天地之德行,就要既刚健有为 ;自强不息,又能容民蓄众,厚德载物。又如小畜卦《象传》说:“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此卦上卦为巽,巽为风;下卦为乾,乾为天,所以说“风行天上”。君子效法此种自然现象,当以道德教化行于朝野,以蓄积美德。如此看来,人的规律与天的规律有着同样的客观性,人也要服从于普遍规律。正是为了解决人的主观意识和行动如何才能符合客观规律的问题,圣人才作了《周易》这部书。但简单地效法和遵循天道还不够,还要指导人们如何在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争取最好的结果,即达到主体和客体的高度统一与和谐。关于发挥主观能动性问题,《周易》还提出了“裁成辅相”的说法:天地交,泰。后 (君) 以财 (同 “裁 ”)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泰卦《象传》)

  人遵循自然法则并非全是被动而为的,而应自强不息,有所作为,在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来对自然加以辅助、节制和调整,使其与人类的要求更加合拍。深刻地认识自然和能动地协调自然相结合,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

  又次,人生的最高理想是天人和谐,即达到主体与客体的高度统一,这是《周易》“天人合一 ”思想所追求的最终境界。《文言传》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 ? 况于鬼神乎 ?[5]

  这段话是解释乾卦九五爻辞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中 “大人”这个概念的,实际上阐述了人从主观上能够与天即自然界达到和谐一致的观点。所谓 “先天”, 即为天之先导 , 在天未发生变化之前就加以引导; 所谓 “后天 ”, 即遵循自然的变化规律,顺应天时而动。“与天地合其德”,正是人与自然界的互相适应与高度协调。实现天人合一即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周易》的人生追求,也是孔子一生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论语 ·为政 》记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从这段孔夫子的自道中我们可以知道:孔子到四十岁时完成了自身向外界的学习,大体解决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问题,成了“知者不惑”的智者。四十岁以后则进入了更高的层次,对客观世界由认识转入适应了;五十岁掌握了客观规律,即人的意志不能改变的客观必然性;六十岁对一切闻见和遭遇都能够从客观规律上理解和接受了;七十岁呢 ? 就达到了随心所欲都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境界了。看来,孔子是用前半生解决了做人的问题,达到了君子的标准;而后半生则实现了自身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天与人的和谐,从而达到了圣人的境界。孔子的人生追求,从侧面证明了《周易》天人和谐之最高境界的品格。总括《周易》有关天人关系的上述四方面主要内容可见,《周易》认为人之道与天之道是绝对一致的、和谐的,自然规律与人的规律一致,人作为认识主体,与天的关系之主要问题在于人如何做到与天相适应而不相违背。《周易》不提什么制天胜天改造天的说法,也不认为人事由天定而无须发挥人的主动性。“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序卦传》),由于大自然养育了人类及万物,所以天有德、有善、有仁,而这个 “仁 ”就集中表现在大自然永恒的创造力之中 ! 你看:“生生之谓易 ” (《系辞传上》),“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咸卦 《彖传》),“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传下》),[6]生是宇宙的基本法则,普及天地万物,生生不息,周流不断。君子法天,将仁的精神推广于天下,泽及万物,达到天地万物人我一体的境界,天、地、人合德并进,圆融无间,这是多么和谐的境界,又是多么完善的人生 !

  二

  《周易》中蕴涵的 “天人合一”思想是自成体系的一个独立的哲学系统,它最早把天人关系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来对待,认为天地人三才构成客观世界的实在内容,人作为认识的主体所能涉及的一切问题都包含在天地人三才及其相互关系之中。所以,《周易》的“天人合一 ”思想与古代其他思想家的“天人合一”观念都有所不同。

  第一,它不同于道家老庄的说法。老子从总体上说也是“天人合一”的观点,但是却不重视天与人的区别,看不到人的有思有为的这一面,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 25章) ,就是要尽可能去掉人的主体性,将人完全回归到自然中去。庄子则更进一步,过分强调天而泯没人为,要求“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庄子 ·秋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 ·齐物论》) [7]。按荀子的批评, 就是 “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 ·解蔽》),已经走到 “天人合一”的反面去了。

  第二,它不同于荀子 “制天命而用之”(《荀子 ·天论》 )的人定胜天式的 “天人合一”。荀子强调人应该并且能够胜天,《周易》认为人与天本来就是统一和谐的,人的努力方向就是从实践和认识两方面来实现这种统一与和谐。

  第三,它不同于后世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同类、天人感应的 “天人合一”观。董仲舒把人类社会与天地宇宙视为一个整体,论证天人是同类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 (《春秋繁露 ·阴阳义》),并进一步把阴阳、五行以及同类相感之类思想都加以综合利用,来附会成一个神学目的论的哲学体系。而《周易》既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又重视和强调人与自然的区别,把肯定天人之分作为追求天人和谐的前提。

  第四,它和主张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的孟子 “天人合一”观也有明显区别。《周易》承认天道与人性有客观的一致性,《说卦传》说,“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里的“命”是天命即客观规律,“性”是万物之性,当然包含或者说主要是指人之性,这些话至少证明人性与天命是相通的。不过,人性问题说到底也只是天道在人身上的完成和完善,是人如何做到与天相适合的问题,而不是无意识的天与人相适合的问题。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 ·尽心上》)。并据此论证天的道德属性包含于人性之中,天的法则根源于人间道德,天德寓于人心。上世纪80年代以前,孟子的天人观被视为 “唯心主义 ”而遭到批判,原因也就在于此。孟子的天人观虽然也可看作是对孔子和《易传》的发展,但二者的区别还是清楚的。

  综而言之,《周易》经传含有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最丰富最完善最合理的内容,对于我们研究“天人关系 ”思想的历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蕴涵的价值是不可低估的。

“天人合一”是易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些年来,学界谈论甚多,在一定范围内,它已经被作为易学甚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因此,弄清这个概念的本来含义,对于易学研究和传统文化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然而,要弄清这个概念的意义,不能根据我们当代学者对它的望文生义的理解,而应该求助于古人自己的言论。看一看,在古人的观念中,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含义。而要弄清“天人合一”的含义,关键又是弄清“天人合一”中的“天”是什么意义。

本人从《四库全书》中共找到二百余条明确表述“天人合一”的材料。发现“天人合一”中的“天”包含着如下内容:1,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2,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3,天是人们敬畏、事奉的对象;4,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5,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今天不少人把“天”理解为自然界,因而认为“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合一”的内容,则一条也没有找到。

本人现在把这些材料公布出来。供关心此事者研究、讨论。需要说明的是:1,这些材料本人只是粗略加了一些标点,未及推敲,也不想推敲。因为研究者都有相当的古文水平,也用不着我去推敲;2,略去了一些。所略去的,是那些重复的,或是观点已经明确、无须再重复引证的。好在《四库全书》现在不是难找的书,如对这个资料不相信,可以自己去查。

另一需要说明的是:最早使用“天人合一”概念的,现在所能查到的出处,是张载的《正蒙》。然而和张载同时的程颐就不认可,他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遗书?卷六》)依本人理解,张的“合一”,程的“无二”,其内容是说,天人同此一气,或同此一理,人的仁义礼智本性乃是天的赋予。在他们的著作中,这个赋予人以善良本性的天也是一个人们必须敬事的天,是一个可以和人感应的天,是可以给人以吉凶祸福的天。

再往前追溯,则此一思想的发明者可以归于董仲舒。董仲舒的名言是:“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在董仲舒那里,天是一个有喜怒哀乐的天,当然,也是一个主宰世界,可以和人感应、能够给人以吉凶祸福的天。

在董仲舒那里,“天人一”的“一”,是“一类”的意思。因为在董仲舒当时,由于自然科学新的发现,人们知道,物与物在不接触的情况下是可以发生感应的。比如磁石可以吸铁,琴弦可以共振等等。人们认为,感应的发生,是由“气”在做着它们的中介。同时人们还发现,以气为中介的感应,是有条件的。比如磁石可以吸铁,但不能吸铜;琴弦的共振,也是宫弦和宫弦共振,商弦和商弦共振。如同牛鸣牛应、马鸣马应一样。于是得出结论:只有同类的事物可以互相感应。董仲舒为了论证天人可以感应,首先需要论证天与人同类。这是天人合一的现实背景。

董仲舒论证天人同类的方法,叫做“天人相副”。即,人是天的副本,“拷贝”。比如,天是圆的,所以人的头圆;地是方的,所以人的脚方。人为什么有两只眼睛?因为天有日月;人为什么有四肢?因为天有四季;人为什么有喜怒哀乐?因为天有阴有晴。天有三百六十日,人的骨头有三百六十节。如此等等。类似的思想发展到宋代,就出现了明确的“天人合一”说。周敦颐的《太极图》,邵雍的先天图,都被认为是讲述天人合一思想的代表作。那里讲的也是,人的仁义礼智本性是天所赋予的,人世的秩序是天的秩序的副本。

"与日月合其明,与天地合其得,与四时合其序⋯"(孔子的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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