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姓名避讳的原则

古代姓名避讳的原则
mcxyi 阅读 0 次 更新于 2024-12-29 00:23:26 我来答关注问题0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便产生了避讳的方方面面:
  1.国讳
  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秦始皇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又,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考古发掘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有一批叫做《语书》的竹简,其中几处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应为“正”。显然是为了避始皇讳而改的。但在《史记·李斯列传》“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并不讳“正”。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恒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齐国权臣陈恒于是也就成了“田常”。 汉武帝叫刘彻,汉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宣帝名刘询,故荀子在汉代成为“孙卿”。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等字达五十多个! 宋钦宗名赵桓,故齐桓公宋代成为齐威公。 王嫱字昭君,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 晋简文帝郑后小字阿春,用作书名的春秋改为“阳秋”。晋人孙盛所撰史书因名《晋阳秋》。 唐太宗名世民,唐人行文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字代替民字;观世音略称为“观音”,民部改称为“户部”。 女真族唐时服属于契丹,因避契丹主宗真之讳,尝改称为“女直”。 唐代宗名豫,薯蓣曾经改名为“薯药”;宋英宗名曙,薯药又改名为“山药”。 清代入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假惺惺说:“不可为联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乃口血未干,有清一代竟大兴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其中多有涉及避讳的奇谈怪论。 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 者七十余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

  2.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他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吕希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着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3.内讳
  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于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祟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4.宪讳
  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后,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宋田登作州官,将“点灯”改为“放火”。

  5.个人讳
  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旧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1、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
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2、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
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3、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
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4、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
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
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
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地变为“郭太”了;叫“郑泰”的,也变为“郑太”了。

扩展资料:避讳起于周,定于秦汉,盛于唐宋,极于有清,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突破古制,形成了完备而严苛的避讳制度。
避讳源于古老的语言禁忌,但最终演化为维护封建政治架构的工具。它不仅体现了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性质,而且给人的思想造成了极大的戕害。
随着封建社会的灭亡,避讳制度也理所当然地成了历史的陈迹,但它所体现的封建等级观念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它所代表的“人、名合一”的迷信思想也仍有一定的市场,这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避讳

《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便产生了避讳的方方面面:
国讳
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秦始皇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又,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考古发掘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有一批叫做《语书》的竹简,其中几处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应为“正”。显然是为了避始皇讳而改的。但在《史记·李斯列传》“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并不讳“正”。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恒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齐国权臣陈恒于是也就成了“田常”。
汉武帝叫刘彻,汉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宣帝名刘询,故荀子在汉代成为“孙卿”。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等字达五十多个!
宋钦宗名赵桓,故齐桓公宋代成为齐威公。
王嫱字昭君,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
晋简文帝郑后小字阿春,用作书名的春秋改为“阳秋”。晋人孙盛所撰史书因名《晋阳秋》。
唐太宗名世民,唐人行文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字代替民字;观世音略称为“观音”,民部改称为“户部”。
女真族唐时服属于契丹,因避契丹主宗真之讳,尝改称为“女直”。
唐代宗名豫,薯蓣曾经改名为“薯药”;宋英宗名曙,薯药又改名为“山药”。
清代入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假惺惺说:“不可为联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乃口血未干,有清一代竟大兴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其中多有涉及避讳的奇谈怪论。
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 者七十余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
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他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吕希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着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内讳
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于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祟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宪讳
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后,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宋田登作州官,将“点灯”改为“放火”。
个人讳
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旧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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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
又如苏轼祖父名“序”,即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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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次要有两种避名称字和改变称呼。
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义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此法在秦汉时期已经使用,后代继续沿用。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时,改“正月’称“端月”。这是因为秦始皇名政,与正月之“正”本是同一个字,因而避讳。汉武帝名彻,汉朝为了避讳,将二十级爵的最高一级“彻侯”改称“通侯”。
对于帝王或圣贤之名,众所共讳,称为公讳。公讳所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有如下几种:
⑴改姓 为避皇帝之讳而改姓。如东汉明帝名庄,班固撰《汉书》,称“庄子”为“严子”。师古注:“严子,庄周也。”称西汉的学者“庄忌”及其子“庄助”为“严忌”和“严助”。又如宋朝著名的宰相文彦博,祖上本姓敬,在后晋时,因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姓“文”。至后汉,复姓“敬”。入宋,因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祖父赵敬(赵匡胤称帝后追尊为翼祖)讳,又改姓“文”。
⑵改名 为避讳,有直接改原名的,亦有只称字、号的。如西汉末年的孔莽,为避王莽之讳,改名孔均。《汉书·蒯通传》:“蒯通本与武帝同讳。”师古注:“本名为彻,其后史家追书为通。”南齐人薛道渊为避齐高帝萧道成之讳,改名薛渊。《南史·谢裕传》:“裕字景仁……名与宋武帝(刘裕)讳同,故以字行”。
⑶改官名 改官名包括了改爵名。此类事在西汉时已出现,上述汉改“彻侯”为“通侯”之事,即为改爵例。改官例如隋文帝杨坚父名忠,隋时,将与“忠”同音官名一一改名,如“侍中”改“纳言”,“中书”改“内史”等。唐朝为避李世民讳,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称“户部”。又为避高宗李治讳,将“治书侍御史”改称“御史中丞”。
⑷改地名 西汉时,为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三国时,吴黄龙三年(公元234年),由拳县野稻自生,统治者认为嘉禾,因改县名禾兴。孙权之孙皓(hào)即位,避其父和讳,又称禾兴名“嘉兴”。今之江苏省南京市在西晋时名建业,后改名建邺(yè业),建兴元年(313年),因避愍(mǐn敏)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⑸改年号 前朝的年号与本朝君主犯讳,亦要避讳。如宋仁宗名祯,宋人撰《新唐书》,将唐太宗年号“贞观”写作“真观”或“正观”。
⑹改干支 中国在汉代即已用干支纪年,纪月纪时的时间更早。干支名称有固定的字。唐高祖李渊父名昞,唐追尊为元皇帝,庙号世祖。唐人修《晋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等“八史”时,凡“丙”字,都书作“景”,如“丙辰”作“景辰”,“丙子”作“景子”等。
⑺改物名。五代十国的吴越王钱镏,因为“镏”字和石榴的“榴”字同音,便把石榴改为“金樱”;和钱镏同时代的杨行密(为唐淮南节度使,后受唐封为吴王)在占据扬州的时候,当地人怕犯他的讳,便把蜂蜜改为蜂糖。我们在古书上如果看到金樱或蜂糖,应知道这就是石榴和蜂蜜。
缺笔法
缺笔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笔划。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卅”孔子名丘,为封建统治者奉为圣人。清雍正以后,规定书孔子之名作“”。
空字法
空字法是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孝文本纪》)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唐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唐人撰《隋书》,为避讳,书隋将韩擒虎作“韩擒”,空“虎”字。同书为避李世民讳,书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后人有不解避讳之意者,在传抄或翻刻时,误为“韩擒”、“王充”。
避名称字
即遇人名犯讳,则避用其名而只以字称。南朝刘宋,王懿字仲德,王睿字符德,兄弟名犯晋宣、元二帝讳,因此以字相称;房玄龄等撰《晋书》,避唐高祖讳,避名称字,所以公孙渊就称公孙文懿,刘渊就称刘元海,褚渊就称褚彦回。
改变称呼
南齐萧景先原名道先,避太祖道成讳,改名景先。三国时的南京本来叫建业,因避晋愍帝之讳业,一夜之间便改成了建康。唐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避高宗讳,改成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五代吴越,避开国之主钱镠讳,把石榴改名为金樱改刘氏姓为金氏。更有趣的是,汉时因避女强人吕后之讳(雉),雉改称野鸡。山药蛋本来叫“薯蓣”,因避唐代宗讳(予),改名为“薯药”,到宋代,天子英宗名曙,薯便成了禁忌,薯蓣最终有了“山药”这一名称。
此外,为了尽量克服避讳带来的弊端,减少讳字,封建帝王采取了两种约定俗成的取名方法:
一是大量采用单名(单名所讳之字比之复名要少一半)。从帝王世系中可知,西汉15帝,仅有2个复名;东汉13帝全系单名;三国曹魏5帝、蜀汉2帝、东吴4帝也全系单名;两晋从晋武帝司马炎到晋恭帝司马德文,15帝中仅有2个复名。统计从西汉至东晋(前206-420年)626年之间,54个帝王之中,仅有4人是复名,单名约占94%。由此可见当时的单名之盛。帝王采用单名,这就大大减少了讳字。东汉何休在《春秋公羊解沽》中指出:帝王采用单名是为了便于避讳,“其为难讳也,一字为名,今难言而易讳。”
二是采用冷僻字取名。采用“难知而易讳”的原则,多取单名,尽量用冷僻字,如唐僖宗名“儇”(Xuan),明穆宗名“载垕”(hou),武则天自造名字“曌”(zhao)。东吴景帝孙休为四子取名、字,太子名震(音湾)字商(音迄),次子名奥(音觥)字粟(音礥),三子名壾(音莽)字显(音举),四子名寇(音褒)字奖(音拥)(《三国志·吴书·孙休传》注引《吴录》孙休诏)。此八字世人少用,以使人难犯易避也。西汉至东晋54帝中,采用冷僻字或不太常用的字取名者大有人在,如:西汉有汉元帝刘?#93;(音式),汉成帝刘骜(音傲),汉平帝刘衎(音看,又名刘箕子);东汉有汉章帝刘坦,汉和帝刘肇,汉质帝刘缵,汉少帝刘辩;三国有魏明帝曹睿(音锐),高贵乡公曹髦(音毛);西晋有晋怀帝司马炽,晋愍帝司马邺;东晋有晋元帝司马睿,晋穆帝司马聃(音丹),晋废帝司马奕,晋简文帝司马昱(音玉)。由于臣民对帝王的称呼另有一套专门用语,如天子、皇帝、皇上、上、今上、皇、帝、陛下、圣人、圣上、明主等,帝王的名字不像凡人那样常用,所以采用冷僻字取名不会发生人名称谓困难的问题。

避讳是中国旧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民国成立后废除。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别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这样一来,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不少把人名地名或事物名称改头换面的奇怪现象。避讳给古代文献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给今天的阅读造成诸多不便。

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便产生了避讳的方方面面:
国讳
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秦始皇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又,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考古发掘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有一批叫做《语书》的竹简,其中几处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应为“正”。显然是为了避始皇讳而改的。但在《史记·李斯列传》“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并不讳“正”。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恒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齐国权臣陈恒于是也就成了“田常”。 汉武帝叫刘彻,汉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宣帝名刘询,故荀子在汉代成为“孙卿”。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等字达五十多个! 宋钦宗名赵桓,故齐桓公宋代成为齐威公。 王嫱字昭君,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 晋简文帝郑后小字阿春,用作书名的春秋改为“阳秋”。晋人孙盛所撰史书因名《晋阳秋》。 唐太宗名世民,唐人行文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字代替民字;观世音略称为“观音”,民部改称为“户部”。 女真族唐时服属于契丹,因避契丹主宗真之讳,尝改称为“女直”。 唐代宗名豫,薯蓣曾经改名为“薯药”;宋英宗名曙,薯药又改名为“山药”。 清代入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假惺惺说:“不可为联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乃口血未干,有清一代竟大兴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其中多有涉及避讳的奇谈怪论。 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 者七十余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
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他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吕希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着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内讳
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于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祟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宪讳
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后,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宋田登作州官,将“点灯”改为“放火”。
个人讳
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旧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 又如苏轼祖父名“序”,即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
编辑本段方法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次要有两种避名称字和改变称呼。
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义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此法在秦汉时期已经使用,后代继续沿用。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时,改“正月’称“端月”。这是因为秦始皇名政,与正月之“正”本是同一个字,因而避讳。汉武帝名彻,汉朝为了避讳,将二十级爵的最高一级“彻侯”改称“通侯”。 对于帝王或圣贤之名,众所共讳,称为公讳。公讳所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有如下几种: ⑴改姓 为避皇帝之讳而改姓。如东汉明帝名庄,班固撰《汉书》,称“庄子”为“严子”。师古注:“严子,庄周也。”称西汉的学者“庄忌”及其子“庄助”为“严忌”和“严助”。又如宋朝著名的宰相文彦博,祖上本姓敬,在后晋时,因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姓“文”。至后汉,复姓“敬”。入宋,因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祖父赵敬(赵匡胤称帝后追尊为翼祖)讳,又改姓“文”。 ⑵改名 为避讳,有直接改原名的,亦有只称字、号的。如西汉末年的孔莽,为避王莽之讳,改名孔均。《汉书·蒯通传》:“蒯通本与武帝同讳。”师古注:“本名为彻,其后史家追书为通。”南齐人薛道渊为避齐高帝萧道成之讳,改名薛渊。《南史·谢裕传》:“裕字景仁……名与宋武帝(刘裕)讳同,故以字行”。 ⑶改官名 改官名包括了改爵名。此类事在西汉时已出现,上述汉改“彻侯”为“通侯”之事,即为改爵例。改官例如隋文帝杨坚父名忠,隋时,将与“忠”同音官名一一改名,如“侍中”改“纳言”,“中书”改“内史”等。唐朝为避李世民讳,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称“户部”。又为避高宗李治讳,将“治书侍御史”改称“御史中丞”。 ⑷改地名 西汉时,为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三国时,吴黄龙三年(公元234年),由拳县野稻自生,统治者认为嘉禾,因改县名禾兴。孙权之孙皓(hào)即位,避其父和讳,又称禾兴名“嘉兴”。今之江苏省南京市在西晋时名建业,后改名建邺(yè业),建兴元年(313年),因避愍(mǐn敏)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⑸改年号 前朝的年号与本朝君主犯讳,亦要避讳。如宋仁宗名祯,宋人撰《新唐书》,将唐太宗年号“贞观”写作“真观”或“正观”。 ⑹改干支 中国在汉代即已用干支纪年,纪月纪时的时间更早。干支名称有固定的字。唐高祖李渊父名昞,唐追尊为元皇帝,庙号世祖。唐人修《晋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等“八史”时,凡“丙”字,都书作“景”,如“丙辰”作“景辰”,“丙子”作“景子”等。 ⑺改物名。五代十国的吴越王钱镏,因为“镏”字和石榴的“榴”字同音,便把石榴改为“金樱”;和钱镏同时代的杨行密(为唐淮南节度使,后受唐封为吴王)在占据扬州的时候,当地人怕犯他的讳,便把蜂蜜改为蜂糖。我们在古书上如果看到金樱或蜂糖,应知道这就是石榴和蜂蜜。
缺笔法
缺笔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笔划。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卅”孔子名丘,为封建统治者奉为圣人。清雍正以后,规定书孔子之名作“”。
空字法
空字法是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孝文本纪》)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唐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唐人撰《隋书》,为避讳,书隋将韩擒虎作“韩擒”,空“虎”字。同书为避李世民讳,书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后人有不解避讳之意者,在传抄或翻刻时,误为“韩擒”、“王充”。
避名称字
即遇人名犯讳,则避用其名而只以字称。南朝刘宋,王懿字仲德,王睿字符德,兄弟名犯晋宣、元二帝讳,因此以字相称;房玄龄等撰《晋书》,避唐高祖讳,避名称字,所以公孙渊就称公孙文懿,刘渊就称刘元海,褚渊就称褚彦回。
改变称呼
南齐萧景先原名道先,避太祖道成讳,改名景先。三国时的南京本来叫建业,因避晋愍帝之讳业,一夜之间便改成了建康。唐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避高宗讳,改成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五代吴越,避开国之主钱镠讳,把石榴改名为金樱改刘氏姓为金氏。更有趣的是,汉时因避女强人吕后之讳(雉),雉改称野鸡。山药蛋本来叫“薯蓣”,因避唐代宗讳(予),改名为“薯药”,到宋代,天子英宗名曙,薯便成了禁忌,薯蓣最终有了“山药”这一名称。 此外,为了尽量克服避讳带来的弊端,减少讳字,封建帝王采取了两种约定俗成的取名方法: 一是大量采用单名(单名所讳之字比之复名要少一半)。从帝王世系中可知,西汉15帝,仅有2个复名;东汉13帝全系单名;三国曹魏5帝、蜀汉2帝、东吴4帝也全系单名;两晋从晋武帝司马炎到晋恭帝司马德文,15帝中仅有2个复名。统计从西汉至东晋(前206-420年)626年之间,54个帝王之中,仅有4人是复名,单名约占94%。由此可见当时的单名之盛。帝王采用单名,这就大大减少了讳字。东汉何休在《春秋公羊解沽》中指出:帝王采用单名是为了便于避讳,“其为难讳也,一字为名,今难言而易讳。” 二是采用冷僻字取名。采用“难知而易讳”的原则,多取单名,尽量用冷僻字,如唐僖宗名“儇”(Xuan),明穆宗名“载垕”(hou),武则天自造名字“曌”(zhao)。东吴景帝孙休为四子取名、字,太子名震(音湾)字商(音迄),次子名奥(音觥)字粟(音礥),三子名壾(音莽)字显(音举),四子名寇(音褒)字奖(音拥)(《三国志·吴书·孙休传》注引《吴录》孙休诏)。此八字世人少用,以使人难犯易避也。西汉至东晋54帝中,采用冷僻字或不太常用的字取名者大有人在,如:西汉有汉元帝刘?#93;(音式),汉成帝刘骜(音傲),汉平帝刘衎(音看,又名刘箕子);东汉有汉章帝刘坦,汉和帝刘肇,汉质帝刘缵,汉少帝刘辩;三国有魏明帝曹睿(音锐),高贵乡公曹髦(音毛);西晋有晋怀帝司马炽,晋愍帝司马邺;东晋有晋元帝司马睿,晋穆帝司马聃(音丹),晋废帝司马奕,晋简文帝司马昱(音玉)。由于臣民对帝王的称呼另有一套专门用语,如天子、皇帝、皇上、上、今上、皇、帝、陛下、圣人、圣上、明主等,帝王的名字不像凡人那样常用,所以采用冷僻字取名不会发生人名称谓困难的问题。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 又如苏轼祖父名“序”,即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
编辑本段方法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次要有两种避名称字和改变称呼。
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义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此法在秦汉时期已经使用,后代继续沿用。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时,改“正月’称“端月”。这是因为秦始皇名政,与正月之“正”本是同一个字,因而避讳。汉武帝名彻,汉朝为了避讳,将二十级爵的最高一级“彻侯”改称“通侯”。 对于帝王或圣贤之名,众所共讳,称为公讳。公讳所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有如下几种: ⑴改姓 为避皇帝之讳而改姓。如东汉明帝名庄,班固撰《汉书》,称“庄子”为“严子”。师古注:“严子,庄周也。”称西汉的学者“庄忌”及其子“庄助”为“严忌”和“严助”。又如宋朝著名的宰相文彦博,祖上本姓敬,在后晋时,因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姓“文”。至后汉,复姓“敬”。入宋,因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祖父赵敬(赵匡胤称帝后追尊为翼祖)讳,又改姓“文”。 ⑵改名 为避讳,有直接改原名的,亦有只称字、号的。如西汉末年的孔莽,为避王莽之讳,改名孔均。《汉书·蒯通传》:“蒯通本与武帝同讳。”师古注:“本名为彻,其后史家追书为通。”南齐人薛道渊为避齐高帝萧道成之讳,改名薛渊。《南史·谢裕传》:“裕字景仁……名与宋武帝(刘裕)讳同,故以字行”。 ⑶改官名 改官名包括了改爵名。此类事在西汉时已出现,上述汉改“彻侯”为“通侯”之事,即为改爵例。改官例如隋文帝杨坚父名忠,隋时,将与“忠”同音官名一一改名,如“侍中”改“纳言”,“中书”改“内史”等。唐朝为避李世民讳,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称“户部”。又为避高宗李治讳,将“治书侍御史”改称“御史中丞”。 ⑷改地名 西汉时,为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三国时,吴黄龙三年(公元234年),由拳县野稻自生,统治者认为嘉禾,因改县名禾兴。孙权之孙皓(hào)即位,避其父和讳,又称禾兴名“嘉兴”。今之江苏省南京市在西晋时名建业,后改名建邺(yè业),建兴元年(313年),因避愍(mǐn敏)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⑸改年号 前朝的年号与本朝君主犯讳,亦要避讳。如宋仁宗名祯,宋人撰《新唐书》,将唐太宗年号“贞观”写作“真观”或“正观”。 ⑹改干支 中国在汉代即已用干支纪年,纪月纪时的时间更早。干支名称有固定的字。唐高祖李渊父名昞,唐追尊为元皇帝,庙号世祖。唐人修《晋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等“八史”时,凡“丙”字,都书作“景”,如“丙辰”作“景辰”,“丙子”作“景子”等。 ⑺改物名。五代十国的吴越王钱镏,因为“镏”字和石榴的“榴”字同音,便把石榴改为“金樱”;和钱镏同时代的杨行密(为唐淮南节度使,后受唐封为吴王)在占据扬州的时候,当地人怕犯他的讳,便把蜂蜜改为蜂糖。我们在古书上如果看到金樱或蜂糖,应知道这就是石榴和蜂蜜。
缺笔法
缺笔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笔划。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卅”孔子名丘,为封建统治者奉为圣人。清雍正以后,规定书孔子之名作“”。
空字法
空字法是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孝文本纪》)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唐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唐人撰《隋书》,为避讳,书隋将韩擒虎作“韩擒”,空“虎”字。同书为避李世民讳,书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后人有不解避讳之意者,在传抄或翻刻时,误为“韩擒”、“王充”。
避名称字
即遇人名犯讳,则避用其名而只以字称。南朝刘宋,王懿字仲德,王睿字符德,兄弟名犯晋宣、元二帝讳,因此以字相称;房玄龄等撰《晋书》,避唐高祖讳,避名称字,所以公孙渊就称公孙文懿,刘渊就称刘元海,褚渊就称褚彦回。
改变称呼
南齐萧景先原名道先,避太祖道成讳,改名景先。三国时的南京本来叫建业,因避晋愍帝之讳业,一夜之间便改成了建康。唐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避高宗讳,改成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五代吴越,避开国之主钱镠讳,把石榴改名为金樱改刘氏姓为金氏。更有趣的是,汉时因避女强人吕后之讳(雉),雉改称野鸡。山药蛋本来叫“薯蓣”,因避唐代宗讳(予),改名为“薯药”,到宋代,天子英宗名曙,薯便成了禁忌,薯蓣最终有了“山药”这一名称。 此外,为了尽量克服避讳带来的弊端,减少讳字,封建帝王采取了两种约定俗成的取名方法: 一是大量采用单名(单名所讳之字比之复名要少一半)。从帝王世系中可知,西汉15帝,仅有2个复名;东汉13帝全系单名;三国曹魏5帝、蜀汉2帝、东吴4帝也全系单名;两晋从晋武帝司马炎到晋恭帝司马德文,15帝中仅有2个复名。统计从西汉至东晋(前206-420年)626年之间,54个帝王之中,仅有4人是复名,单名约占94%。由此可见当时的单名之盛。帝王采用单名,这就大大减少了讳字。东汉何休在《春秋公羊解沽》中指出:帝王采用单名是为了便于避讳,“其为难讳也,一字为名,今难言而易讳。” 二是采用冷僻字取名。采用“难知而易讳”的原则,多取单名,尽量用冷僻字,如唐僖宗名“儇”(Xuan),明穆宗名“载垕”(hou),武则天自造名字“曌”(zhao)。东吴景帝孙休为四子取名、字,太子名震(音湾)字商(音迄),次子名奥(音觥)字粟(音礥),三子名壾(音莽)字显(音举),四子名寇(音褒)字奖(音拥)(《三国志·吴书·孙休传》注引《吴录》孙休诏)。此八字世人少用,以使人难犯易避也。西汉至东晋54帝中,采用冷僻字或不太常用的字取名者大有人在,如:西汉有汉元帝刘?#93;(音式),汉成帝刘骜(音傲),汉平帝刘衎(音看,又名刘箕子);东汉有汉章帝刘坦,汉和帝刘肇,汉质帝刘缵,汉少帝刘辩;三国有魏明帝曹睿(音锐),高贵乡公曹髦(音毛);西晋有晋怀帝司马炽,晋愍帝司马邺;东晋有晋元帝司马睿,晋穆帝司马聃(音丹),晋废帝司马奕,晋简文帝司马昱(音玉)。由于臣民对帝王的称呼另有一套专门用语,如天子、皇帝、皇上、上、今上、皇、帝、陛下、圣人、圣上、明主等,帝王的名字不像凡人那样常用,所以采用冷僻字取名不会发生人名称谓困难的问题。

http://baike.baidu.com/view/15449.htm自己去百科看看就行了,楼上的太麻烦!

古代姓名避讳的原则

《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避讳的对象有四类:1、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

中国人姓名名字与忌讳

在中国古代,名字的使用深受宗法制的影响,遵循着一项避讳的传统。这一原则主张"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为尊者讳",意味着在言语和文字交流中,遇到君主或父母的名字,人们都会刻意回避。同样,在取名字的过程中,人们会尽量避免选择与他们名字中相同或谐音的字。尽管这种避讳的习俗在现代社会已经淡化,但...

古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在称谓上有怎样的“避讳”?

封建时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在名字称谓上有一种特殊礼俗,称为“避讳”,其总的原则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避讳分国讳和私讳两种。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国讳又称官讳,是指举国之人都应避讳的名称,主要是皇帝及皇帝的祖、父、皇太子等人的名字。

古人是怎么避讳的

古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说话或者写文章时避免直呼含有君主、先贤、尊亲名字的字,而以别的字相代替,同时也避免他人利用名字来隐晦进行人身攻击,冒犯先人,这就是所谓的避讳。避讳,这种规矩最早出现于周朝,《公羊传·闵公元年》中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避讳的总原则...

古人起名有哪些忌讳 古人取名方法与宜忌

在接下来的历史发展中,姓名的避讳主要有以下几种。家讳,针对家族内而言的忌讳,规定要避父祖名,也称私讳,家族里的人说话办事、写作时都要避开和祖名相关的事物。家讳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封建等级。《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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